正方:有不好的生活习惯及高买家应排除在外
反方:把“有无电脑”作为申请条件有点苛刻
本报武汉12月17日电 12月15日,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开始评选,学校初次明确规定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“无电脑、高端手机、名牌服装等高端消费品”,不然不可以申请奖助学金。
学校今年有25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、1510个国家助学金名额,前者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每个人每年5000元;后者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,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。学校依据国家和湖北有关规定颁布《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推行方法》,其中规定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应无电脑、高端手机、名牌服装等高端消费品,无抽烟、酗酒、上网成瘾、铺张浪费等不好的行为,不然不可以申请。
今年11月,湖北教育厅曾就此发出公告,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其在校平时消费状况,与节俭情况,对于因高消费、购买奢侈品等缘由致使生活困难的,不能认定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该校的一些“硬杠杠”也引发热议。有些师生觉得,奖助学金的帮扶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贫困生,具备不好的生活习惯与高买家应排除在外。但也有师生觉得,电脑愈加普及,甚至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必需品,把“有无电脑”作为申请奖学金的条件有点苛刻。该校商学院大四学生小胡家在农村,他大二时买了电脑,因此失去评定资格,他说:这一条规定会将不少贫困生卡住。